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预〔2022〕3号),市财政局批复2022年教育督导经费45万元。现将2022年教育督导经费安排方案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教育局反映。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8860256。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
附件:2022年教育督导经费安排方案
汕头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
2022年教育督导经费安排方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具体安排 |
1 | 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补助经费 | 汕头市教育局 | 用于开展《汕头市探索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评价方式改革项目》项目工作 |
2 | 金平区教育局 | 用于汕头市新乡小学开展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工作 |
3 | 用于开展汕头市飞厦中学《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与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方式方案》项目工作 |
4 | 汕头市龙湖区教师发展中心 | 用于开展《中小学学生发展质量全过程闭合式评价体系试点》项目工作 |
5 | 澄海区教育局 | 用于开展《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方式》项目工作 |
6 | 教育质量监测补助经费 | 金平区教育局 | 用于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等工作 |
7 | 龙湖区教育局 | 用于开展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 |
8 | 澄海区教育局 | 用于开展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 |
9 |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经费 |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 用于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
10 | 市本级教育督导经费 | 汕头市教育局 | 用于开展市本级教育综合性督导检查、专项督导检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教育督导管理系统维护费用以及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