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函〔2020〕11号)要求,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汕头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汕头市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_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