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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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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1-01-14 16:01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局政府门户网站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jtzhzf/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春江大厦611室,邮编:515000,电话:0754—88388312,邮箱:stjtzfzhs@163.com,传真:0754—8842735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各类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第三方测评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调整,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文件,按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项类别,对现有我局全部行政职权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共梳理行政处罚清单251项,行政检查清单28项,行政强制清单30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府权责清单”专栏发布。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执法结果、年度数据、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等6大类条行政执法信息。三完善机构职责信息公示。根据有关规定,对原领导分工信息内容进行了完善,按规定增加了领导图片和个人简历。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省市有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重点强化交通执法事前、事后两类信息的公开。全年先后及时对外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744宗,行政强制案件1715宗,行政检查信息6条。二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以运政、水政以及社会公众投诉较多等关键领域和重要事项为重点,合理确定了抽查的比例范围和抽查频次,积极稳妥地开展年度市场监管抽查工作,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全年先后发布检查通知和结果6次,随机抽查企业1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企业均有经营许可,安全生产制度及有关应急预案完善,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相关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先后在局网站频道《通知公告》专栏发布有关通知信息48条,在《工作动态》专栏发布交通执法动态信息143条,在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台、今日视线、107.2电台发布交通执法动态信息56条。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局涉及民法典相关内容的清理工作,未发现有与民法典不一致的相关文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时在网上发布各类交通政策法规,并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深入解读。同时,积极向市有关媒体投稿,扩大政策解读影响力和覆盖面。全年我局通过网站频道和微信公众号对外转载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信息30条;在汕头橄榄台、汕头107.2电台发布各类交通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信息6条。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增设“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专栏。市民群众和相关企业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专栏可以及时查询并了解我局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执法结果、年度数据等信息。信息公示平台的开通,确保群众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维护。二是出台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容错纠错清单为提升对企容错纠错和服务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按照上级部署,坚持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我局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制定印发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51项),并通过局网站频道对外发布。此清单的印发和公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创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企业和服务监管对象的好评。三不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我局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多平台发力、多形式呈现、多角度切入,初步形成了“站、栏、报、端、微”多维联动,层次丰富的态势,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和效果明显提升。充分利用火车站、公交站场、码头、车船、办公大楼等交通阵地,通过设置普法宣传栏、普法宣传点、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录像等形式,常态开展政府信息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宣传的覆盖面。结合“谁执法谁普法”“交通执法大走访”等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五进活动,有效提升了行业和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优势,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开展指尖上的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吸引力。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参加访谈节目,适时报道交通执法动态信息和曝光典型案例,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及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

      6.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推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融合发展,实现功能共享、资源共享。在去年我局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正式迁移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后,今年我局新申请调整了两个专栏,网站页面和专栏得到进一步优化。为确保政府门户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门户网站频道以及新媒体账户均明确专人负责运维工作,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全年,局政府网站频道先后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5条。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一是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文件起草时要求明确公开属性,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8.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评估。按照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纳入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单位绩效考评方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每月的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监测报告均为合格等次,未发生一起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进行解读并通报执行进展情况。三是向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由档案局在市档案馆设置查阅场所,供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也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29

    -2085

    2744

    行政强制

    12

    +1703

    17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1021324.8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较为单一,充分利用视频、图、表进行政策解读的能力还较为欠缺;三是市民群众对我局网站频道和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还不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吸引力还不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在新闻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宣传的受众面;同时充分利用视频、图、表进行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三是充分借鉴其他单位政务网站和新媒体的成功经验,对现有网站频道和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优化设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网站频道和微信公众号的吸引力和群众对我局网站频道和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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