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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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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管理,梳理形成14分项34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内容完整,动态更新及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含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330条)。全面推进“五公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监督等事前信息303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后信息19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电子化。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的申请,属于无法提供类型,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时效关。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将本部门2个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统一归集到“规范性文件”子栏目,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指引》设置。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着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先后收集群众咨询信息116条,回复解答及满意率100%,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维护了群众的权益,增强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同。优化网站和新媒体栏目设置,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先后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优势,强化网上“以案释法”宣传工作,运用“两微一端”推送普法文章和视频120篇,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文章23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与日常执法工作做到“四同步”,并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和领导述职评议的内容。严格落实汇报、培训等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后勤保障,扎实做好政务信息舆情日常监测工作,确保网站频道和新媒体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有力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强化政务信息的采编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效应仍需加强。
2024年,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对照政务信息公开测评标准,围绕中心工作,严格公开程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五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省市现有信息系统平台,注重信息共享,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方式和途径,重点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政策法规解读的力度;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扎实推进“互联网+”数字化建设,有力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四是注重教育培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局重点工作及典型案例信息的采编能力建设,多渠道展示交通执法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