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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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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为根本,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抓手,以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日,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领悟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不断下功夫,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制定《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培训的工作方案》,组织3场授课培训,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从政治角度,聚焦执法工作,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继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科学统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和《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要求,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于部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免予行政处罚。2022年,实施轻微不罚414宗,首违免罚14宗。
2.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非现场执法系统应用,共建设7个非现场治超监测点,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公正公平严格执法。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8次,抽查企业12家,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强化了交通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3.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体系,不断提升交通执法威慑力。2022年,通过“信用汕头”网站管理平台上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481条,报送涉企案件信息640条。
4.积极开展执法便民服务活动。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在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首问首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电子证件互认、扫码缴纳罚款等便民服务措施,让数据“多跑路”,服务监管对象“少跑腿”,不断提升监管服务对象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贯彻落实我局制发的2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与其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今年,认真组织对我局现行有效的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没有发现不合法不合理规定。
(五)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等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2.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做到重大决策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局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各类合同的洽谈和签订、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落实公职律师配备。按照公职律师登记要求,有2名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目前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的规范化水平。今年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的交通执法案件开展评查,我局获得全省地级市第一名的好成绩。推广说理式执法,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增强执法说服力、公信力。强化执法服装和标志管理。新式执法服装、执法证件已配发完成,新式执法场站和执法车辆外观标识标志更新工作正有序推进。
2.强化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办案。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规定录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2022年,通过系统办理案件共2268宗。通过信息系统办案,真正实现了执法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五统一”,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扎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落实“专人、专机、专职”的“两法衔接”日常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2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上传行政处罚案件24批次1529宗。
4.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为牵引,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强化“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领域执法,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2022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案件1510宗,路警联合查处违法超限超载案件758宗,卸货总量6132.25吨,切实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5.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制发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交通执法突发事件安保应急预案(试行)》(修订稿),提升预防处置能力。召开节假日专题会议,制定安保行动方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实施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测评满分的优异成绩,连续第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管理,梳理形成14分项34条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内容完整,动态更新及时。
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各级党组织和书记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开展廉政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走深走实。
(八)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4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1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正在办理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2.重视信访投诉工作。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纳入法治化轨道,贯穿交通执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先后受理信访件3个,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处置群众投诉纠纷和举报案件,做到及时受理,限时办理,按时办结,2022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件705宗,已办结695宗,按时办结率100%。
3.建立舆情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印发信访维稳、网络安全、政务信息、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方案和制度7个,为科学有效化解交通执法矛盾纠纷,处置网络舆情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充分发挥局网络舆情工作专班的职能,聚焦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涉及交通运输执法网络舆情的跟踪、研判、会商等工作,先后自行主动跟踪监测并及时处置网络舆情2个,及时办结市委网信办转交的网络舆情4个,一线执法队伍依法应对和处置复杂网络舆情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九)扎实推进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制发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结合“国家安全日”“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创文法治宣传等活动,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2.积极推进学法用法。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以自由讨论、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共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5场次,召开业务专题学习研讨会4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组织开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员获得40学时,考试满分率达到95%以上。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与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程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行政机关联合执法配合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联动联勤执法。深入剖析,原因主要在于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还有待提升。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采取更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情况,坚持从单位实际出发,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有机结合,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准确把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轻微违法依法免罚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巩固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成果,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体系,不断提升交通执法威慑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健全依法预防与化解纠纷机制,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推动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的引领示范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加强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结合行业特点和从业人员法律需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浸灌”向“精准滴灌”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