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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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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汕营商办〔2020〕6号)、《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创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6日,联系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发送至:stjtzfjas@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汕头市金平区春江大厦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504室谢先生收,邮政编码:515000。
特此通告。
附件: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xls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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