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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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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合理行使,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实际,我局组织修改了《汕头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6日。
1、电子邮箱:st88289521@163.com;
2、联系电话:0754-88288227;
3、联系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春江大厦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504室,邮政编码:515000。
附件:《汕头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汕头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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