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
序号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责任部门 | 普法形式 |
1 | 各党支部党员 |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 牵头部门:人事科 参与部门:各党支部 | 各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 |
2 | 各党支部党员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 | 牵头部门:人事科 参与部门:各党支部 | 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 |
3 | 社会公众和局工作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牵头部门:违章处理科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通过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宣传、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4 | 社会公众和局工作人员 | 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规定 | 牵头部门:违章处理科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5 | 社会公众和局工作人员 | 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 宣传教育牵头部门:办公室 执法普法牵头部门:执法管理科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根据汕头市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法律“五进”工作,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6 | 道路运输参与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定 | 机动大队、龙湖大队、金平大队 | 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7 | 公路路政参与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规定 | 高速公路大队、龙湖大队、金平大队 | 以5月“路政宣传月”为抓手开展宣传,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8 | 港口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参与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港航运输法律法规规定 | 港航大队 |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9 | 在建工程业主及从业人员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 机动大队 |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通过日常执法、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 |
10 | 局工作人员 | 交通运输行业中有关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财务等法律法规规定 | 牵头部门:办公室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通过组织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 |
11 | 局工作人员 | 公务员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 | 牵头部门:人事科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通过组织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 |
12 | 局工作人员 | 年度学法及考试 | 牵头部门:人事科 参与部门:其他部门 | 通过个人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 |
备注:以上在局门户网站频道、局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的宣传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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