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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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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12-31 10:3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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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加强党的领导,筹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科学统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继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单位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同部署。始终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组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尊重并执行复议机关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工作。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应放尽放,应接尽接的指导思想,坚持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接的做到接得住、接得稳原则,我局草拟了《行政权力事项精减意见清单》,对我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该清单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审议结果执行。

            2.出台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初步建立对企业的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和《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的要求,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于部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免于行政处罚。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汕头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单”,共组织抽查12次,抽查企业15家,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有力强化了交通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4.积极开展执法便民服务活动。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在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首问首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电子证件互认、扫码缴纳罚款等便民服务措施,让数据“多跑路”,服务监管对象“少跑腿”,不断提升监管服务对象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认真组织对我局现行有效的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没有发现不合法不合理规定。

           (四)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华商(汕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介亮为局法律顾问,为局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各类合同的洽谈和签订、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印发了《中共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多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从职责归属、实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论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加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的规范化水平。制定《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2.强化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办案。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规定录入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截至10月底,通过系统办理案件共2949宗。通过信息系统办案,真正实现了执法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五统一”,有效避免了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加强办案机构执法力量培训,为每个办案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利用非工作时间定期组织以自由讨论、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今年先后有9人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岗前执法业务培训考核,18人通过省行政执法证考核。

            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以系统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为牵引,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强化“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领域执法,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截至10月底,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2972宗,路警联合查处违法超限超载案件940宗,卸货总量9838吨,立案处罚源头企业10家,查处源头治超案件14宗,吊销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5本,组织约谈企业6次40家,切实维护了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确保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截至10月底,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446条,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连续第二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加大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截至10月底,先后通过“信用汕头”网站管理平台上传行政处罚案件2210宗,报送涉企案件信息1599宗,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负责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有效强化了内部流程控制,防止了权力滥用。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截至10月底,受理各类投诉件700件,均已按程序办结,办结率100%。积极做好政府问政平台和微信群众咨询工作,受理的网络咨询均全部做好答疑解惑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各级党组织和书记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交通执法领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2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

            2.建立舆情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印发了《网络舆情应对专班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组织排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加强跟踪督办,在预定时间内全部疏解完毕。

            3.重视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重点信访事项,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和协调,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形成了领导带头、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通过广东省一体化信访平台受理信访件1件,按时高质量办结,国家满意度件测评满意率达100%。

            (八)搞好学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结合“国家安全日”“路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创文法治宣传等活动,专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行业普法工作。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2.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紧密围绕交通执法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10次。围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观念, 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局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邀请法学专家进行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20余人参加网上民法典专题暨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的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特别是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法制机构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审核力量需要不断加强;二是个别执法人员的规范化执法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为民的思想需进一步牢固树立;三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点多、面广,执法的类型需要进一步拓展,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增强。接下来,我局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从单位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交通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机构、廉洁机构、服务型机构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法治培训、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法治监督、法治宣传和考核评价等制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持续深化交通执法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断提升联合惩戒的威慑力。

          (四)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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