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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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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交法便函〔2021〕19号)的工作部署,近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公交科开展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与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企业随机抽查工作。
根据《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市交〔2017〕208号)和《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汕市交〔2018〕96号)文件精神,我们随机抽取被查对象全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1家、中心城区公共汽电车企业1家和执法人员4名(市交通运输局2名、市交通执法局2名)。
现场检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特此通知。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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