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索引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4-25
主题分类: 主题词:
我市将于4月26日再启用5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
  • 2022-04-25 16:5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超限运输动态监控检测执法系统是科技手段在治超工作中的重要应用,可实现对超限运输行为的24小时监控,有效提高超限检测效率,进一步降低超限超载率。2021年2月6日,我市在国省道普通公路主干道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抓拍系统(下埔大桥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与礐石大桥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以来,通过检测抓拍线索查处违法超限运输案件900余宗,有效遏制了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全市普通公路货车超限率大幅下降,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微信图片_20220425165339.jpg

            2022年4月26日,我市将再启用5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主要针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实行不停车抓拍及实时称重检测,监测点系统抓拍采集的数据将直接上传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严格筛选审核后作为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证据线索。对审核认定有超限运输嫌疑的当事人采取邮寄《告知函》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微信图片_202204251653391.jpg微信图片_202204251653392.jpg


            Q:驾驶员通过非现场执法路段,如何判断是否已超限?

            A:超限运输车辆在通过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区域后,安装在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区域前方的电子显示屏会实时显示车辆牌照号,以及超限的相关信息,驾驶员可以实时知道是否已超限。

           Q:驾驶员未注意到现场提醒,会有何通知方式?

           A:按照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程,经对动态自动称重系统及抓拍系统采集的超限数据进行审核后,对认定有超限嫌疑的当事人会采取邮寄《告知函》、电话通知、短信通知、公告等方式将违法车牌、车货总量、违法地点、处理机关及地址等信息送达当事人。

           Q:当事人收到《告知函》后应怎么办?

           A:《告知函》中会将涉嫌违法的车辆牌号、违法时间、地点及处理的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