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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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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金平大队连续查处三辆7-9座非法营运面包车
  • 2021-10-13 17:3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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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为维护辖区良好道路运输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按照上级部署,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优化力量部署,突出重点部门巡查监管,严查严处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法行为,先后成功查处三辆7-9座非法营运面包车,有力震慑了辖区非法运输行为。

    司机和乘客自称是老乡,乘车却收费?

            10月4日16时33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二中队在金平区至平路巡查时发现,司机赖梅某驾驶粤DGP1XX小型普通客车,车上搭载有3名乘客,其中1名乘客刚从至平路公交站旁上车。经执法人员调查,从至平路公交站旁上车的乘客准备到潮阳西胪,该乘客证实到达目的地后支付给驾驶员赖梅某运费30元。其他两名乘客也证实,他们均是经司机赖梅某招揽坐车从中心城区准备前往潮阳区,每人运费15元。执法人员进一步对司机进行调查,司机赖梅某称车上乘客都是老乡,没有收取乘客任何费用。当执法人员询问乘客姓名和类属关系时,司机赖梅某又称对车上三名乘客互不认识,且说话前后自相矛盾。经执法人员耐心普法教育,在乘客的相关证词佐证下,司机赖梅某最终承认其非法运输行为。

            10月11日9时27分,金平大队二中队在西堤巡查时发现高桂某驾驶粤D7R2XX小型普通客车从汕头市中心医院搭载1名乘客往潮阳关埠涉嫌非法营运。刚开始乘客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称和司机是老乡,本次运输没收运费。执法人员问其司机姓名又回答不上,支支吾吾。经执法人员教育劝说,乘客承认其在汕头中心医院前上车前往潮阳关埠,协议运费50元,到达目的地再支付给司机。

            因赖梅某和高桂某无法提供所驾驶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其他合法证件,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现场依法扣押两车。

    异地小型普通客车跨境从事非法营运被查处

            10月8日9时50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二中队在巡查时发现闽E506XX小型普通客车搭载的3名乘客正在汕头汽车总站门口下车有从事非法营运嫌疑。经调查,3名乘客从福建省云霄到汕头市汽车总站,乘客证实运费每人人民币70元。经对司机郭建某调查询问,司机也现场承认3名乘客从云霄往汕头,运费每人70元。司机现场无法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扣押该车。

            交通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大家:作为乘客,要自觉抵制乘坐“黑车”;作为司机,千万不要为一时之利开上“黑车”。因为“黑车”相较于正规营运车辆存在营运风险和疫情防控风险。非法营运车辆无合法营运资质和企业主体监管,驾驶员无从业资格,驾驶技术和车辆技术状况无法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车辆不能坚持每日消杀消毒,驾驶员健康状况无法保障,不能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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