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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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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参加《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新闻发布会
  • 2021-01-12 09:40
  • 来源:汕头橄榄台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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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简政放权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别自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宣传形式,首次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来自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介绍了有关法规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有关负责人就法规热点问题与记者问答互动。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介绍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从酝酿到出台,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讨论,反复修改,《条例》出台来之不易,良法才能善治,《条例》出台后要达到善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将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上,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学习,确保执行《条例》不走样、不变通。领导干部带头抓好《条例》学习,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好、落实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理论授课、政策解读、主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让全体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全体执法人员都能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在执法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运用好《条例》,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多方发力、多形式呈现、多角度切入,形成“站、栏、端、微”多维联动、层次丰富的宣传态势,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交通执法大走访”“送法五进”等活动,主动向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从业者以及广大市民进行普法,使他们都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条例》的公信力。一是我局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各种违反《条例》规定的违规行为。二是尽快制定并公布相应的裁量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条例》的公平公正实施,维护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科技执法新模式。充分利用指挥平台监控网络、无人机执法、车内录音录像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营运行为进行监控,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使《条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增强《条例》的公信力。

      贯彻实施《条例》,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我市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通过我们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努力,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汕头出租汽车的治理将进一步加强,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发挥积极的作用!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者的业务边界如何划分?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两者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实现两者的差异化发展。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方式提供服务,也可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预约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网约车不喷涂明显标识,不能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预约客运服务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汕头融媒集团记者:市民投诉出租车违法行为,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应当留意哪些环节?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市民遇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或绕道等违法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保存好证据,按以往的经验,不少市民由于证据缺失,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民可通过录音或录像取得被投诉人体貌特征、车牌号码、服务监督卡等信息,以及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羊城晚报记者:医院、车站门口经常聚集大量出租车,还有一些出租车存在拒载、甩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接下来如何加强对出租车的执法力度?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针对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潮阳、潮南甚至普宁的市民前来中心城区参与社会活动的较多,与中心城区往来频繁,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为了更多营收,聚集在医院、车站门口,舍近求远专门跑潮阳、潮南、普宁等外围地区,拒绝搭载不顺路或者前往市区相反方向的乘客。而外围地区路途遥远,乘客不愿意单独承担车费,也不信任出租车市场,认为打表价格偏贵,更愿意选择议价、拼车来减少车费。久而久之便助长了拒载、议价、拼车的陋习,形成了乘客不过礐石大桥不搭载;乘客上车前先议价;载客不到一定人数不发车,车上顶灯人为显示“空车”继续揽客的现象。
          下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将通过严厉打击,改变出租车行业两大陋习。
          一是对聚集在车站、医院候客的出租车司机形成一种意识,不管乘客搭车去何地,司机作为从业人员必须自觉打表,并第一时间引导乘客打表乘坐。二是在车站、医院候客的出租车,遇到乘客打算乘车前往其他方向时,不得拒载,且必须按规定打表搭载乘客到达目的地。

      深圳特区报记者:市民乘坐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是否需要接受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调查?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是法律、法规赋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因此,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私家车非法营运的过程中,乘客应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们应该认清非法营运车辆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侵犯乘客合法权益、破坏城市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不公平市场竞争、偷逃税费和影响城市形象。因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在出行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乘车工具,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共同努力来挤压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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