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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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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复工复产的有序开展,我市重点建设工地,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沙石、泥土、废渣等物质运输量剧增,泥头车非法超限运输和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扬撒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有所抬头。
2月27日夜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市交警支队金平大队在汕樟路附近开展查纠超载“泥头车”的专项治超行动。一个晚上的时间,联合治超队伍就查处了7辆超载“泥头车”,其中6辆超载100%,1辆超载27%。
阶段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还联合市交警支队集中在礐石大桥、樟路路、泰山路、金凤路、大学路、金鸿公路,东海岸等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治超统一行动,先后查处62辆超限“泥头车”,其中41辆超限30%以上(含“百吨王”2辆),涉嫌私加挡板7辆,交警部门累计扣分41辆次232分,落实恢复车辆原状整改事项7宗。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落实违章当事人卸载货物678.4吨。
接下来,为有效遏制我市复工复产后部分运输企业和司机为抢工期出现违法超限运输回潮的现象,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保持联合治超“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联合治超力度,按照“三个突出”要求,重点打击超限“百吨王”和“泥头车”违法违规运输。同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在交警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和当事人实施行政罚款和对驾驶员扣分的基础上,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10类情形之一的,坚决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