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港广澳港区三期工程;
(2)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汕头港的广澳港区内,广澳港区地处汕头市濠江区南端广澳湾内。
(4)建设规模:本工程拟新建1个7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5万吨级和5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2个5万吨级滚装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货物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65万吨/年,集装箱年通过能力为230万标箱。工程投资估算约114亿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4-88931260
邮箱:1216962926@qq.com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达大道36号港口大楼1316房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2-59812345-8405
邮箱:562611006@qq.com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1。
5、提交公众意见表方式和途径
可与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发送邮件或者邮寄,也可由建设单位直接领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