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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5560183M/2024-0016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6-27
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研信息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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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调研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7  浏览次数:-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 简称“汕汾扩建项目”)

  2、工程建设单位: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工程概况:

  汕汾扩建项目为既有高速改扩建,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起点位于粤闽两省交 界的汾水关,接漳(州)诏(安)高速公路,途经潮州市饶平县和湘桥区、汕头市澄海区和龙湖区, 终点止于汕头市中山互通。

  沈海高速潮州港支线起点与沈海高速公路相接,途经潮州市饶平县,终点跨越 G228 后对 接进港大道,双向四车道。

  沈海高速澄海支线起点接潮汕环线落地后的澄海连接线,通过上北互通与汕汾高速相接, 途经潮州市湘桥区、汕头市澄海区,终点位于金鸿公路,双向四车道。

  工期安排:工期 4 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

  2、咨询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对工程和线路沿线区域的风险源进 行初步分析,确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咨询单位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工 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咨询单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示截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在规划选址、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群众生产生活、社 会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本信息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 7 天。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分析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五、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大雄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829307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83 号     邮箱:14382358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