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第2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现将我市已备案或处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予以公告,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500555560183M/2024-0000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名称: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汕头市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名单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 |
主题词: |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第2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现将我市已备案或处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予以公告,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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