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水深测量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水深测量专项服务 已由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以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批准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的函》(汕交水便函[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深测量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主航道。
2.2招标项目规模: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直线段长5400m,通航宽度238m,挖槽宽度230m,边坡为1:10的广澳港区公共航道,使用按底高程-16.2m进行控制,底高程-16.6米(年终验收标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的标准进行维护。
2.3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测量工作止(视实际需要延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海洋测绘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万吨级或以上沿海航道测量业绩。
3.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自有多波束测深仪;配备一艘总吨位在200吨或以上的测量船。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自有测深仪的证明材料原件、自备有效船舶的船检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有委托时)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月 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为准。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某个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日期: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