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566688422H/2024-00244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4-12-03
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交执告函〔2024〕00370号)的公告
2024-12-03

关于送达《告知函》(粤汕交执告函〔2024〕00370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

南昌进金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你(单位)使用赣A83322重型货车于2024年10月26日行驶至潮汕路汕潮交界路段,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告知函》(粤汕交执告函〔2024〕0037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函》(粤汕交执告函〔2024〕00370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告知函》后15日内到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配合调查,逾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红亭花园一栋104-105号金平大队;联系电话:0754-88427350。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