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566688422H/2021-00371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1-09-08
小货车“暗藏玄机”非法运输柴油,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30000元
2021-09-08

小货车“暗藏玄机”非法运输柴油,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30000元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是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结合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燃气、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维护良好的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

  9月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金平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金平区庵曲公路路段巡查时发现,司机汤某坤驾驶粤D558XX小型厢式货车从焦山一油站开往绿梦生态园工地。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司机汤某坤打开货车车厢接受检查,司机神情紧张,执法人员随后发现粤D558XX小型厢式货车车内竟“暗藏玄机”,车内私装有油罐一个,加油机一套,并配有加油枪和油管等设备,车上油罐中还有200公斤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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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要求司机汤某坤出示该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司机汤某坤现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该车并要求司机汤某坤配合调查。

  经询问,司机汤某坤交代,该小货车是他今年年初向别人购买的,目前还没过户。受利益驱使,他私自改装车厢用于柴油运输经营,妄图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被查当天,汤某坤车上私运0号柴油约500公斤开往绿梦生态园工地卸油后返回,在路上遇到执法人员检查,不得已只好停下。经进一步调查,汤某坤承认其是本次运输的承运人,收取本趟运费80元。粤D558XX轻型厢式货车没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汤某坤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粤D558XX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庄某源也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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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某坤涉嫌使用粤D558XX轻型厢式货车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因该违法行为今年属首次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和《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已对汤某坤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加油设备,恢复车辆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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