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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编制区域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审批各类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程并组织质量验收,依法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
• 负责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审批和管理房地产单项开发,管理土地房屋产权、产籍及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地产出租、转租、抵押登记手续;
• 负责市政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及执法;
• 负责核发规划、建设、环保及房地产等有关证书,起草规划、建设、环保、房地产管理行政规章。
电话:0754 - 83590165
传真:0754 - 8359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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