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核准办理指南
2017-12-25 16:13
来源: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机构:汕头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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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汕头市政府31号令《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5、《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公告第18号)(汕市常〔2006〕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汕府办〔2011〕126号); 7、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
申报资料 | 1、项目招投标基本情况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2、项目审批文件由项目审批单位提供。 3、招标基本情况表(招标基本情况表(范本))。 |
简要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间 | 资料齐备2个工作日内 |
业务科室 | 经发局投资科 |
联系电话 | 0754-83590271 |
备注 |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或内容有错漏的,当场告知或三天内一次性告知。 |
办理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