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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55974461/2024-0020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6-11
名称: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计划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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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1  浏览次数:-

  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奖励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及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用于奖励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工业企业,并补奖励2023年度因预算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的工业企业4家。经各区县组织企业申报并汇总上报我局,共有35家企业申报奖励资金。(其中,其中采用一般流程审核并适用一般流程验收的28家,采用简易流程审核并适用简易流程验收的7家。),合计申报奖励资金63万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对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一般流程(全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广东聚谷来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共56万元。2.对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简易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汕头市兴裕泰纺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共7万元。3.补奖励2023年度因预算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等4家适用简易流程验收通过的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共4万元。以上共奖励企业39家、奖励资金共67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

  联系部门: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电话:88992015、18903046310。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310室。

  

  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奖励计划表 .xl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