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5555974461/2024-0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03-19
名称: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监管工作,请按照《通知》及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积极发动,做好申报工作。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企业有关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在平台完成初审上报。

  二、跟踪监管,做好年度检查。金平区、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分别对已公告的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跟踪监管,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落实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年度自查工作,在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自查材料,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初审上报。如以上企业有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的情形,应由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在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关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上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pdf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