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第8条“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市区两级分别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的规定,对2019年5月后首次获得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请各区工信部门通知辖区内认定为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据实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区工信部门填写汇总表,于3月30日前书面(上报文、附件均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请市级及以上认定为2020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事业单位,填写《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及汇总表(均一式三份),于3月30日前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9日
(生产服务业科,电话:88992009,邮箱:stjxjhy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