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和《关于公开遴选淘汰电机回收定点单位的通知》(汕经信函[2014]108号)有关要求和电机能效提升工作需要,初步确定汕头市平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潮南区西溪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汕头市第二批淘汰电机回收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9月17日-9月23日。对淘汰电机回收定点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反映。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栋东门,联系电话:88992015。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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