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公平、公正、公开安排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拟公开遴选3家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评价机构(下称第三方机构),建立第三方机构名录库并向各县(市、区)推荐,承担本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评价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机构定义
第三方机构是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通过公开遴选,接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等服务的法人或中介组织。
二、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方机构应为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汕头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提交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材料。
(六)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10项。对近三年所承担评价项目评为优质项目或获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将予优先考虑。
(七)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第三方机构职责
(一)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企业技改项目完工评价、技改投资情况、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
(二)现场核查企业各项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三)向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提交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情况报告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等;
(四)第三方机构应当为委托方提供技改项目完工评价报告、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
1、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包括:项目类别、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评定、经济效益分析评价等;
2、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包括:项目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增量、税收增量和税收增长率的核实情况、事后奖补资金额度建议等。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专家评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召开遴选会,邀请5位专家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打分,并举行答辩,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
(三)网上公示。
对专家评审入选单位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入选单位进入第三方机构名录库。
(四)发布推荐。
对入选的第三方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发布推荐名单,可开展本市范围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工作。
五、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一)第三方机构名录库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重新公开遴选。
(二)第三方机构组织完工评价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若在完工评价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评价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完工评价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的资格并向社会进行通报。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第三方机构每年3月底前要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报告上一年度开展评价服务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业绩、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评估。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科)
联系电话:88992016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7栋
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