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其他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9页中的5.2开标程序编列内容修改为: “开标程序补充事项: 1.开标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同时现场在“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对所有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上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当系统在运行中出现问题导致未能进行电子开标或因个别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过多次解密均无法成功时,在现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见证下,则按照纸质标的形式进行开标评标。 3.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是有效的投标人。 4.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在开标现场开启;密封标记情况检查: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11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补充第9.5条、9.6、9.7条,内容如下: 9.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分为分项上传和完整版上传。投标人在对应的地方上传分项电子投标文件和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在评审过程中,以投标人上传的各分项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系统原因出现部分分项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读取,在现场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见证下,此分项内容按纸质文件对应的内容评标。 (1)分项上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初步评审部分和详细评审部分(评分部分)分别上传对应的分项电子投标文件。 (2)完整版上传:投标人在对应的地方上传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分技术文件及除技术部分以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作为后续公示附件上传(只公示中标候选人或优质投标人的内容),在评审过程中不作为评审依据。 9.6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 (1)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部分正本编制完成并签名盖章后进行扫描,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 PDF 格式制作成电子文件,刻录入光盘和U盘,不加密,光盘需标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U盘另密封,并在密封袋外注明“仅在光盘不能正常读取时开启”。 (2)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内容一致,光盘或U盘无损坏。当光盘电子文件无法读取时,在评标专家见证下拆封U盘读取电文件,若出现投标人U盘和光盘的电子文件都无法读取内容的,视为电子文件显示内容不齐全,按废标处理。 (3)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与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投标保证金证明原件一起密封于报价信封中。 9.7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投标时须在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投标系统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1)当系统正常运行时,以系统上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文件(光盘和U盘)”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2)当系统在运行中出现问题导致未能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则按照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纸质标的形式进行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则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