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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34H/2024-0043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5-27
名称: 货车变“客车” 万万“驶不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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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变“客车” 万万“驶不得”

发布日期:2024-06-05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天中午,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粤D/J9***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原来,该车车厢里加装了木板变成“上下铺”,上层用于载客,3名群众躺在上方休息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层用于放置工具及货物,场面极其危险。

  驾驶员林某交代,当天上午他驾驶货车接村民从澄海区盐鸿镇出发前往金平区某市场卖菜,并于下午准备送村民原路返回澄海区,不料半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林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货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是红线,也是高压线,作为运输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员极可能被甩出车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执勤民警依法对林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3分的处罚,并责令车厢内的群众下车到安全的地带等候转运。





2024-5-27《汕头日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