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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34H/2023-007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8-05
名称: 安全提示|高速公路上“兜风”?警察蜀黍及时制止:少年,不可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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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高速公路上“兜风”?警察蜀黍及时制止:少年,不可以!

发布日期:2023-08-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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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沈海高速公路K2557

(汕头往福建方向)路段的车道上

“惊现”两辆电动自行车

车上分别坐着两名十几岁的男孩

其中两名男孩边开车边聊天

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接报后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

将四名少年拦下并带离高速公路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08.05安全提示|高速公路上“兜风”?警察蜀黍及时制止:少年,不可以!1.png

民警对几人在高速公路上

骑乘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告知他们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骑行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随后通知几名少年的家属

将他们带回家

并告知家长们

要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

树立孩子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平安君温馨提示

  为确保您的生命安全,请勿擅自登上高速公路行走。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也不要为了贪图方便而擅自跨越护栏横穿路面,更不要从高速互通出入口进入高速公路。

  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切不可随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玩耍,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到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等待救援,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