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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
2022-09-13
百日行动•现场|汕头交警:严查海滨路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022-09-13

百日行动•现场|汕头交警:严查海滨路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2-0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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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汕头公安以排查安全隐患为基础,以打击违法犯罪为抓手,以守护人民安宁为目标,全力打好打、防、管、治“组合拳”,迅速掀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凌厉攻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为进一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昨天上午,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组织民警和辅警在海滨大华路口、海滨东厦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全面加大对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逆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筑牢节日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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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0时1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共享电单车沿海滨路自东往西行驶至海滨大华路口,在车流如织的机动车道上肆意穿插行驶,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拦停。

  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共享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要行驶在非机动车专用道上,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而引发事故。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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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分钟后,一青年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从同一方向行驶而来,同样在机动车道上穿插行驶,险象环生,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走非机动车专用道,而且应当登记上牌后才可上道路行驶,你要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不可贪图方便、心存侥幸。”民警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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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0时50分左右,一中年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海滨路自东往西行驶至海滨东厦路口时,与机动车“抢道”,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当即上前制止并查处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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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向驾驶员指出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按道行驶,且必须戴安全头盔,因为头盔能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能够有效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电动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民警还告知驾驶员,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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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海滨路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零容忍”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配合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