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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
2022-03-17
八大专项行动|交警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22-03-17

八大专项行动|交警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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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交警龙湖大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全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联合辖区鸥汀街道在鸥下社区居委会召开“摩电”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鸥下居委会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摩电”整治行动,持续教育引导辖区居民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时刻树牢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谨慎驾驶,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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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民警走进辖区新海街道开展“两员两站”宣讲活动,强调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的重要性,要求街道和居委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切实将交通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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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龙湖大队五中队组织辖区外砂街道各村居交通劝导站的劝导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暨“两站两员”业务知识培训宣传活动。会上,民警对外砂街道工作人员及下属社区的“两站两员”相关劝导人员进行培训,要求街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向群众强调“摩电”无牌无证、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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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民警组织交通劝导员在安全劝导站周边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教育违法人员要正确认识到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粘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把好交通安全“出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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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推动农村地区“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懂交通法、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