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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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
2021-11-01
八大专项行动|酒驾代价巨大 被查还丢饭碗
2021-11-01

八大专项行动|酒驾代价巨大 被查还丢饭碗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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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28日晚,交警金平大队四中队民警和辅警来到中心城区金环北路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当晚9时20分左右,一辆二轮摩托车沿潮州路自北往南行驶至金环北路交界处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车刚停下,执勤民警便闻到驾车男子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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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驾驶员罗某某是四川人,在汕务工已12年,目前的职业是司机。据罗某某交代,当天傍晚6时30分左右,他在其位于金平区的住所吃晚饭,期间喝了2两自己自制的玉米酒,吃完饭后他打算前往潮州路取快递,遂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出发,行驶至潮州路与金环北路交界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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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罗某某表示自己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平时也非常注意,以前从没有饮酒驾车行为,以为当晚喝得不太多应该没事,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自己的工作也会没了,对酒驾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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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员罗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毫克/100毫升,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罗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平安君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法律决不宽宥。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全力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