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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006997534H/2021-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02-01
名称: 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停放 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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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停放 罚!

发布日期:2021-02-01  浏览次数:-

  

  汕头交警加大力度查处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行为

  “各行其道”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基本规则,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有各的路权,也都应各行其道。但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个别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不时被乱停放的机动车占用,某些机动车在路面行驶特别是在路口准备右转弯时也走非机动车道,严重侵犯非机动车的路权。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中,针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停车的交通乱象加强有针对性整治。

  1月14日上午10时多,一辆号牌为粤D/62V××的小汽车沿着黄山路自北往南行驶至金砂黄山路口时,因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准备右转弯被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民警拦停检查。执勤民警向驾驶该车的男青年指出道路最右侧1.5米宽的车道是非机动车道,专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必须在有右转弯标志的机动车道上排队等待右转,不能为了赶时间就不顾他人利益占用非机动车道,并同时以“实施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50元。

  几分钟后,一辆号牌为皖K/689××的小货车在同一地点因同一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处。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声称自己不认识路,是按照导航指示行驶的。对这一说法,民警当即给予纠正和教育:“这个跟你认不认得路没有关系,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是所有驾驶员都必须懂得和遵守的。每名驾驶员都要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这是为别人好也是为自己好!” 随后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机动车辆违法停放也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违法行为。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车辆违停3万多宗,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车主随意将车辆停放在路旁的非机动车道上。

  

2021-2-1《汕头日报》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