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9楼910,电话:0754-88292257,传真:0754-88274012)。
一、概述
2022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汕头市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投资公示、信息双公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等栏目主动发布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复,对不属于本级公开的内容做好解释和指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定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认真组织信息发布员培训工作,及时解决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汕头发改”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信息发布或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板块设置不够优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局党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失泄密问题。二是优化栏目设置。进一步对公开目录进行优化,细化公文法规、行政权力两个目录的详细分类,提高政策解读采取多媒体形式发布的比例,切实提升用户浏览及使用体验,不断提升我局网站的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功能。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023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加大助企纾困、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同时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积极承担各类信息公开责任,持续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