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9楼910,电话:0754-88292257,传真:0754-88274012)。
一、概述
2021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投资公示、信息双公示等栏目主动发布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回复,对不属于本级公开的内容做好解释和指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定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认真组织信息发布员培训工作,及时解决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汕头发改”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对政府信息发布或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推送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较少。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及时向市门户网站推送工作动态,加强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