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经营单位的收费行为,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就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检测分车型吨重收费,客车以10座位为1计费吨)
(一)实施排气工况法检测后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
2.5吨以下(不含2.5吨)每辆次90元;
2.5吨至6吨(不含6吨)每辆次100元;
6吨以上每辆次120元。
(二)实施排气双怠速检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仅限排气不能实施工况法检测的车辆):
2.5吨以下(不含2.5吨)汽车检测收费每辆次110元;
2.5吨至6吨(不含6吨)汽车检测收费每辆次120元;
6吨以上汽车检测收费每辆次140元。
(三)汽车外检、排放、车速、轴重、前照灯、侧滑、喇叭、制动等复检单项检测每辆项20元,需多项复检的,累计收费不得超过每辆80元。
(四)营运出租小客车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每辆次检测收费60元,复检单项检测每辆项15元 ,需多项复检的,累计收费不得超过60元。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营业场所设置收费公示牌,做到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本通知2017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止。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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