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粤发改社会〔2020〕418号)和《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粤发改社会函〔2022〕1799号)的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汕头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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