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57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尽快落实相关要求。各区县要严格按省的文件要求,对当地城镇管道燃气定价情况进行梳理,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尚未制定销售价格的,要于2020年底前制定并对外公布;已制定价格的,要根据市场形势和气量变化情况,适时校核调整;尚未核定独立配气价格的,要根据省文件要求,尽快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要按通知要求对定价情况进行自查。
二、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管道燃气企业违法行为。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管道燃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管道燃气企业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强制提供管道燃气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各区县、经营企业将有关落实情况及2020年以来降气价的具体成效,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局和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函130(附件).pdf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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