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及濠江区人民政府实施的决定》(汕府〔2026〕23号),在功能区管辖范围内的,市发展改革局9项职权(具体详见附件)由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按职责权限办理。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调整由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目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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