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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 2026-04-03 09:3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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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以下简称《供应办法》),经第十四届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我局于2017113日印发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汕市发改〔20174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包含现代产业用地认定)职能已于2020117日下放,各项职能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因此《实施细则》同时失效,不再实施。鉴于《供应办法》于2025412日废止,因此,《实施细则》作为配套文件对应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2026410日前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为0754-88281143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pdf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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