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汕头市发展改革局委托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开展对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内容和反馈方式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委托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受托单位: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
(四)项目单位: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五)汕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内容
(一)水价调整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水价调整对公众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三)水价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四)公众对水价调整的态度;
(五)公众关心的与水价调整相关的其他问题、意见、建议及诉求。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2二维码)、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项目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及诉求。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5天。
五、联系方式
(一)评估委托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8楼821室)
联 系 人:连慧杰
联系电话:0754-88979378
邮政编码:515037
邮箱地址:stfgjgk@126.com
(二)风险评估受托单位: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朝阳庄中区一幢嘉亿大厦二楼
联 系 人:黄帆
联系电话:0754-88284568 传真:0754-88832114
邮政编码:515041
邮箱地址:973606732@qq.com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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