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福墓园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用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21〕124号)等规定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树葬、海葬、草坪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免费政策,经清理,现决定废止《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中华永久墓园鸡笼山绿色生态纪念园树葬格位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汕市发改函〔2016〕608号)文件。
本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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