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汕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畅通信息收集和监督投诉渠道,根据《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汕头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有关规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伟雄、刘肖瑾(女)、江波、许剑晖、孙元德、李东沛、李晓敏(女)、李智贤、连智锋、肖文沐、肖钦涛、张少淳、张雄伟、陈子平、陈锡联、林伟龙、罗潮瑞、郭晓泉、章聚鑫、彭东扬、谢慕芬(女)、蔡少文、蔡光楷、蔡华奕、蔡盈仪(女)为汕头市第二届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7日。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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