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发展改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法治之责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科学内涵,充分用好“五学联动”机制,以“第一议题”形式带领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计45场次,其中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1场次、党组(扩大)会34场次、专题宣讲会3场次,示范带动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青年党员干部用好“汕头发改‘党建+’思享会”“育苗固基”读书会及时跟进学习。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律法规学习。3月26日,局党组会学习新修订《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4月11日,局党组会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入学习领会其立法精神和内涵要求,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4月18日,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5月25日,局党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0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粮食安全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切实落实法治机关建设主体责任,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担任市发展改革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加强法治工作领导;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定期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共组织召开9场党组会作专题工作研究,召开6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场党组会作专题学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根据本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实现局领导述法全覆盖,局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由内设法制机构(法规与财金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具体组织和协调推进,固定列席党组会(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发挥法治监督作用。做好局内行政机关合同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查。2024年共审查局行政机关合同29个,相关政策文件21个。五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通过聘用法律顾问,发挥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作用。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服务效能
1.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在深入调研、征求市、区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一并研究,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要求,对《汕头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进行多轮修改、反复打磨,研究设定了贴合我市实际、便于操作的制度条款,增强了条例修订后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目前,已按立法程序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参加省市场准入效能平台的操作培训,积极配合省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目前我市没有被国家、省通报处理的典型案例。二是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2023年省级行政职权目录,经调整,我局行政职权事项新增纳入21项,取消22项,修改设定依据1项,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后台完成有关事项的纳入、修改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数字政府常态化考核指标优化提升。三是配合做好镇街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在市政府调整的《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清单》基础上,配合区(县)做好镇街实施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
3.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做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扎实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会同市政务和数据局组织各数源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数据标准规范和共享方式全量、及时、准确归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医保定点、水费燃气费、住房公积金等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加强数据质量把控和审核校验,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二是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组织实施《汕头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推动各行业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国家推送的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在科研、版权、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税务、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粮食、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粮食领域,我市按照《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开展全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已将全市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全部纳入全国粮食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成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录入和2022、2023年信用评价工作。目前监管平台企业数量为85家,覆盖全市六区一县,其中A等级2家,B等级83家。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按要求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共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为《汕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业用水价格管理机制的通知》,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抓重点、抓热点、抓亮点”,2024年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围绕重点工作累计发布信息逾230篇,多篇首发原创信息获汕头日报、汕头橄榄台等转发报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66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6.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18件)、政协提案50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39件),按期办结率100%,其中主办建议和主办提案均得到“满意”评价。
(四)坚持普治并举,提升法治素养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的应用管理,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发生过的行政执法行为信息录入相关系统。2024年度,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83宗,行政检查9宗,尚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或行政强制案件。二是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及时跟进落实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和人员库。在投资、粮食、能源领域,组织开展6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其中部门联合抽查3场,本部门抽查3场。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24年全局共有50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涉企乱罚款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情形的罚款规定,经清理,我局4件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和7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违法设定罚款或者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情况。二是开展发改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内容等,要求各区(县)发改部门、局机关各执法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局领导带队赴区(县)发改部门开展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一现场反馈,要求相关区发展改革局立即进行整改。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能监察办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节能工作政策法规汇编》等,切实推进普法工作。二是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0·16”世界粮食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生态环境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节能宣传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借助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全年共组织局机关、下属各单位162人运用该学法考试系统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合格率和参学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我局日常工作任务较为繁重,个别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倾向,对理论知识学习积极性不高,缺少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的主动性。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局职能涵盖投资审批、能源管理、价格管理、粮食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能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比较薄弱。三是普法宣传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普及民法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积极营造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