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新突破,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4号),下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现将《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科技局组织我市科研院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开展自主申报。
二、请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组织我市高校开展申报工作。
三、请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发展改革局(以下简称“各主管单位”)组织辖区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编写申请报告,填报申请数据表。各主管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每个主管单位推荐申报1家),并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2份)报我局(创新和产业发展科,市政府1106办公室),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宋利臣;联系电话:8828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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