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申报单位: 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变更前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两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具体由两台5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一台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一台15MW背压式机组和两台余热锅炉组成。
变更后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两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具体由两台51.9MW燃气轮发电机组、一台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一台7MW背压式机组和两台余热锅炉组成。
项目核准其余事项仍按照《关于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汕市发改〔2020〕306号)《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汕市发改〔2021〕404号)执行。
审批科室:电力综合科
联系电话:88281146
电子邮件:stfgzhdlk@163.com
邮政编码:515037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9楼915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表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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