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潮南区龟头海新建闸站工程项目建议书
申报单位:潮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龟头海河口上游约500米处
建设工期:30个月
总 投 资(万元):62946.55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外,潮南区人民政府统筹落实该项目建设自筹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防洪闸1座(水闸总净宽132米,共设11孔,其中1孔为过船孔,单孔净宽12米,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新建排涝泵站1座(设6台竖井式贯流泵机组,总装机功率7500kW)、闸站下游防洪堤达标加固建设及两岸堤顶防汛道路改造等。
审批科室:农村经济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4-88272379
邮政编码:515036
邮政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10楼1004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以上应填写《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述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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