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发改〔2023〕279号
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区(县)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有机融合,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汕头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于7月2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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