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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茂兴洗染厂厂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2021-09-24 20:0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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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茂兴洗染厂组织编制的汕头市潮阳区谷饶茂兴洗染厂厂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修订版)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16810平方米,计划建设1栋三层厂房、1栋五层研发楼、1栋五层仓库及门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048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染整加工织物1.9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为2175.02吨标准煤,其中新增电力消耗量318.82万千瓦时,蒸汽12687蒸吨,新水43.48万吨,天然气2.79万立方米,柴油1.87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91吨标准煤/吨,单位产品水耗75.52吨/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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